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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楼住户、17年交房到现在都没有装修、现在我一楼因管道堵塞进水、我如何维权、如果是设计原因、可不可以起诉开发商、住户没有协商好、

开发商违约 2023-06-29 13: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 楼上的房子漏水,业主不去解决,也不出现。楼下的业主忍无可忍,想去法院起诉对方。该怎么办呢?

    首先,先把房子漏水的地方拍照,保留证据。也可以把物业负责人员喊过来,亲自现场勘验,排除是物业失职行为。同时物业也可以做证,属于楼上漏水。

    其次,把房子漏水的损失计算一下,并且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为诉讼请求做准备。

    第三,带着本人身份证,写一份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庭服务大厅,先找立案法官立案。
    然后回家等通知。
  • 发生房屋漏水纠纷时,一般起诉房东。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漏水,房东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房东拒不维修导致租户可预见损失的,租户可先行修复,修复费用由房东承担或抵减租金;租户拒不修复的,承担次要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造成的漏水,由租户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房屋墙面渗水,如墙面的保修期尚未届满,业主应该及时联系开发商维修。开发商拒绝维修,或拒绝承担业主自行维修的费用,业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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