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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30 10:4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 你好,有的,应当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与公司是否约定了试用期的工资,属于试用期,如果约定了,依约定索要工资,如果没有约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有工资,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 试用期不论工作了几天,其劳动者都付出了劳动,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试用期内实际工作的天数相应的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其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你好,试用期内劳动者是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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