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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先提出离婚,离婚后能否向过错方提出精神赔偿

离婚 2009-08-01 13: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可以
  • 已经离婚了就不可以了
  • 不可以.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如果符合条件,也可以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但是据你所述,男方只是承认有过外遇,那么这些行为的性质是否属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还有待认定,如果不构成“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话,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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