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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租房子半个月,房子不合适,押一付一押金不退合法吗?

房屋租赁 2023-07-01 15: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违约的,一般不退还押金,但应当退还剩余租金。
  • 你好!单方违约,一般不予退还
  • 你好,可以跟对方协商要回
  • 房屋租赁的押金不予退还的,承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作出判决;也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法律分析:租房子押金不退是不合理的。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
    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租房子押金不退是不合理的。
    1、这是属于租赁合同纠纷;可以协商。
    2、如果承租人未依约合同履行的期限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退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
    3、押金是否可以退还以及应该怎么退则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违约不退押金的情况下,房东有权不退回押金;
    4、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押金应当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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