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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探视问题

子女抚养 2023-07-07 19: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探视权
  • 子女探视权的规定是:
    1、探视权的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2、探视权的行使期限、方式等由父母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对于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人,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孩子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有:
    1.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探望子女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小孩探视的规定为:
    1、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当事人具有法定探望权;
    2、行使探视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再向法院起诉;
    3、探望子女,应当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果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是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了吗
  • 你好,孩子探视怎么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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