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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几个朋友一起喝酒,中途我有事先走了,他们一起喝,结束后有个朋友喝多了,从楼上摔下来了,在医院治疗,中途我走了,有没有义务要赔钱?我有没有责任?谢谢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2 04: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如果你们一起喝酒,是否负责任,需要确定你走的时候是早场走、中场还是晚场,以及你离开时摔下来的朋友饮酒量是否足以达到醉酒的标准进行参考。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才能进行分析。
  • 你好,如果恶意劝酒,导致同行人员因醉酒受伤的,劝酒者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 一般情况下,和你无关的。
  •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 根据具体情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一,一起喝酒的人是否有劝酒等过错;第二,发生的意外是否因饮酒有直接关系;第三,发生的意外与饮酒是否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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