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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借了我5千块钱现在都联系不上电话也换了

债务追讨 2023-07-02 16: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遇到借钱不还、并且玩失踪和逃跑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在多次查找还是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债权人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二、是如果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合法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还有你好,
    如果遇到这种欠钱的情况下,首先应该要找出对方向你借钱或者是并且没有还的证据;
    然后给通过他的朋友,亲戚之类的打听他的去向
    如果说有相关的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到公安局报警的,寻求警方帮忙的。
  • 还有你好,
    如果遇到这种欠钱的情况下,首先应该要找出对方向你借钱或者是并且没有还的证据;
    然后给通过他的朋友,亲戚之类的打听他的去向
    如果说有相关的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到公安局报警的,寻求警方帮忙的。
  • 法律分析:遇到借钱不还、并且玩失踪和逃跑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如借款借条等,在多次查找还是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债权人也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这样做。一、是可以防止诉讼时效过期。二、是如果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求合法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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