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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知道的存款离婚时需要分割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8 10: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2、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 3、有的法院会向双方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指令双方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申报内容、申报期限以及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4、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5、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对方如果主张,则需要分,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你好,主要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需要查询对方的财产信息
  • 法律分析:离婚时,存款无论在谁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可以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存款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是,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以及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离婚个人存款如果是共同财产,要分的。如果是个人财产,不用分。先确定是什么财产再确定分配方式:1、看资金的来源。以下财产若有证据证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银行账户中,仍应排除夫妻共同财产:(1)因工作需要,暂时存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资金;(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转账或代为理财时暂时存入账户中的资金;(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出让所得资金在婚后存入的。2、看资金流水交易明细。从明细中可以清楚地证明存款的来往方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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