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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简易注销需要带什么材料,需要法人本人吗?

公司税务 2023-07-02 2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税务注销需要以下材料:
    1、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例如,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2、纳税人注销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其他材料。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 法律分析:去当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注销需要的手续有:1、提供投资人或是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2、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需同时一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准备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于申请书内填写,交由投资人本人前来办理申请登记的免填写);4、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属于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原件1份); 5、准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准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各地税注销需要要求有所不同,一般所需材料: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2、股东决议书;3、法人身份证、(代办人员身份证);4、清算所得税申报表;5、清算资产会计报表;6、会计事务所出的清算报告;7、企业尚未使用过的空白发票;8、发票购领薄.已使用的发票;9、营业执照;10、近三年的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等资料。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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