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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以我业绩不达标,要求我调岗或者支付8000元后离职,没有同意后,公司流程发起了调岗通知,也直接拒绝了,后公司安排调整工位,然后参加培训,这个可以拒绝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7-04 11: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的
  • 你好,有争议。可以仲裁离职。
  • 你好有纠纷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 你好,是可以协助处理的
  • 法律分析:1、公司不能无故调岗降薪,劳动者不同意调岗时,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给员工调岗,否则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起维权。
    2、但如果职工的确无法胜任相关职位,企业有权进行职位的调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被迫调岗可以拒绝,公司没有强制调岗权。劳动者经培训不能胜任工作,又拒绝调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工作岗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必须变更劳动合同,而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员工不同意,公司是不可以强行调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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