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 我父母没有结婚证我的户口上在父方 但是我想改名字随母姓这个能改嘛

其他 2023-07-04 16: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成年人,是可以自己改的,如果是未成年的话,要说双方父母同意一下才改的。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诉的呢
  • 法律分析:可以。改名字需要:出生证、家里的户口本和单位证明不可少。所在单位可以,去当地的公安局、民政局也可以。(需要在一个地方有住的屋子以及有工作才可以。)户口改名直接去当地派出所(专门办理户口改名的)。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如果协商一致进行变更的话可以变更,但是如果单方申请变更,对方要求恢复的,公安会恢复原姓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可以,法律上没没有明确规定的,孩子也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即可。有关法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