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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空置房减免还有吗

房屋买卖 2023-07-04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物业费还是要交的,但是可以只交部分,不用全额交。
  • 一间空置的房子,是可以不用缴纳全额物业费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家买房后还没有装修,你的房子不具备入住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去物业管理处申请减免物业费,一般物业费大概可以减免到70%-90%左右,具体数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家买房后还没有装修,你的房子不具备入住的条件,那么你就可以去物业管理处申请减免物业费,一般物业费大概可以减免到70%-90%左右,具体数额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对于回迁房,如果存在物业管理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物业费。根据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等等。
  • 法律分析:申请空置房应具备的条件是:新房交房之后由于房屋装修或者尚未装修入住的,超过6个月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申请空置房。申请空置房确认后,可以按照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一般来说,空置房可以申请减免物业费。比如,业主在经过验收之后,因未装修而不具备入住条件或入住后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可向物业申请减免物业费。具体降价幅度由业主和物业协商确定,一般为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或者百分之五十。但是实际生活中,物业一般会为了避免出现假空置房,而一次性收取半年护着更久的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1、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2、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3、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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