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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我签了5个月的合同,但是我做了2个月必须得走,这需要陪付违约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05 10: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如果提前告知,按时交接,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
  • 签了5个月的合同,但是我做了2个月必须得走?
  • 你好,劳动合同的话,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即可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你好,建议和对方积极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签了合同违约金不是必须给,比如说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可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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