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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问题,收贿罪的成立是否要求一定有官员许诺

刑事辩护 2023-07-05 16:3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受贿罪的关键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比如行为人收受贿赂以后,并没有为请托人谋求其请托利益,则可能成立诈骗罪;如果因客观原因未能实现的,则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所以许诺并不是受贿罪成立的充分条件。
  • 是否涉及到纪检委目前当事人在哪里
  • 你好,不许诺都可以成立受贿罪
  • 不一定的。具体的案情是什么?
  • 你好 需要看你这边的详情的
  • 受贿罪的客观要件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犯受贿罪的,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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