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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交了三个月的钱住了一个月然后有事不住了,后面两个月能退吗

房屋租赁 2023-07-05 20:3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途解除租赁合同,你应当提前告知出租方。
  • 你好,可以要求退款的,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你当然可以主张你的权利,也可以先协商一下
  • 租房子交了三个月的钱住了一个月?
  • 有事不住了,后面两个月能退
  • 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法律分析:租的房子交了三个月房租,现在不想住了,可以要求退钱。租房子时预交的租金属于预付款,如果实际未租住满相应的时间的,剩余的租金可以要求退还。但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1、如果租赁合同无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置,无论怎样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托付留置金、保证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商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商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花费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部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能够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商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保证,租赁期间如导致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导致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能够两方商量解决,如商量不成,能够搜罗证据,向法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法律分析:租房期间住了两个月,想退房可以与房主沟通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房屋租赁没有合同一般房租按照当初双方口头约定支付,出租人违约发生纠纷的,可以先和承租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合同约定的租期是多久呢?最好和房东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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