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冻结被被告账户,怎么样向法院去申请?

其他 2023-07-06 15:0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你好 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紧迫性: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被动性: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担保性:为了平等地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 1.需要在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2.法官会通知你交担保费和保全费。 3.然后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诉讼保全的裁定,不过现实中时间可能会长一些。 4.法院会派法官和书记员(必须是两个人)和你去银行进行保全。
  • 向法院申请保全冻结对方账户
  • 你好,除非你还钱了就可以了
  • 请律师写一个保全申请书
  • 冻结账户根据情况,只要原告提出申请,法院立案后就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立案后关于冻结账户,只要原告提出申请,法院立案后就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 情况有以下三种:1、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2、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冻结被执行人的个人账户。3、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可以冻结被申请人的账户。法院冻结账户的期限是六个月,但在期满之前,可以办理继行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