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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租房的时候交了一个定金,然后因为我这边家人不同意导致我这边可能要退定金,那个定金的合同是签了的,这边能追回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08 16: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不好退的 建议收集证据 协商处理
  • 可以提前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投诉或提起诉讼
  • 对于定金的认定,可以是合同约定,也可以是口头约定。
    合同约定白纸黑字,是无法抵赖的。口头约定需要双方认可,双方有一方不认可,这个约定就是无效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买主与中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交付钱款时,中介开具了收据,而收据上注明这个钱是定金。若是这样,就无法推翻这个结论。
    对于虽然交了钱的,但没有索要收据,这就需要看转款说明有无定金字样,若是没有,这个钱就无法认定是定金,就可以索要回来。
  • 法律分析: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订金可以退。定金是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以后,如果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的话,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订金和定金中可以退还的是定金。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定金就可以退还或者抵作价款;如果当事人不按约定履行的,则定金可以不退还。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不超过总金额的20%,超出部分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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