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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几年前买了海景房,一直未收房和办理房产证,现身体出现问题无力去管理,想退房

房屋买卖 2023-07-07 20:4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您详细说明一下整体案件的经过和您的主张诉求,以便于我们第一时间帮您分析案件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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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研究退房,具体可以与我联系。
  • 您好,开发商如果违约是可以退房子的
  • 你好 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解答
  • 买受人想要退房,退房情形包括以下四种: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例如,开发商将未经验收合格,未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此时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有权予以退房。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房屋存在渗漏、异响等,在合理期限内无法查明原因,那么也有权利退房;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4、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那么该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以后,如果出卖人仍然无法办理,那么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不动产证明,此时也可以退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买受人想要退房,通常的退房条件包括以下四种: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例如,开发商将未经验收合格,并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有权退房。
    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例如,房屋存在渗漏、异响等,在合理期限内无法查明原因或经出卖人维修仍无法修复;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法律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以及流转对象、方式、期限等。
    第七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十四条
    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 能够退房的情况如下:
    1、开发商五证不全,开发商逾期交房;
    2、房地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需要看没有收房和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呢可微帮你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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