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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将房子赠于孙子,爷爷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3-07-11 15:5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爷爷将房子赠于孙子,孙子接受赠与的话,你爷爷的子女没有继承权
  • 没有 老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 一般是可以的
  • 这种属于遗赠,爷爷去世后,孙子六十日内要表达享有继承权。
  • 您好,如果已经赠与的,子女没有继承权。
  • 只是赠予孙子,那只能赠予爷爷的个人财产
  • 一、爷爷的房产孙子有权继承吗
    1、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对于爷爷的房产,孙子女没有法定继承权。特殊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即孙子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可以由孙子女代替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并且只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财产份额,即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的流程是什么
    1、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 爷爷的房子孙子通常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但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房子给孙子继承的,爷爷的房子孙子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孙子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孙子是没有法定直接继承权的,继承权主要是体现在直系第一亲属才有,或者有合法遗嘱将遗产赠与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但是,在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情况下,孙子在法定继承中进行代位继承,继承的份额只是父亲的份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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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爷爷有赠予的遗嘱,以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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