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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车被别人追尾了,对方全责。车辆损失比较大,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跟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1 19: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折旧费如果你的车不是商业用途的是没有的(如4S店的新车被撞后直接影响车辆的销售价格),但修车期间的那个代步交通费合理范围内对方应当赔偿。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跟修车期间的交通费
  • 可以协商,能沟通最好,最后再起诉
  •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
    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塔河县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法律分析】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中没有折旧费的,如果受害人主张车辆折旧费的,可以和责任人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对于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向对方索赔折旧费的情形,我国法律并没有关于折旧费的相关规定,但是对于其车辆损失费用的赔偿是可以比照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要求对方赔偿的。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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