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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公司任高管监事一职,不干了,辞职信没有盖公章,但他名下有公司的两辆车,后期就是老板给打钱还车贷,如果公司有什么破产,违法的事,他也有罪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09 15: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他本人有参与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继续经营,法院宣告停业并清算债权债务的状态。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宣告破产的,法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老板不应该起什么作用。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如果失败常常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但是老板不会有任何影响,大不了是公司辞职,但没有输给他,他赢得了所有的钱本身,市场之后,他是公司的大股东,他卖掉了股票套现,所以他没有影响。
    上市公司可以随时宣布破产吗?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终止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配股额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逾期不能消除的;公司不按照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财务会计报告作假,经调查后果严重的;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调查后果严重的;公司最近连续三年出现亏损,逾期不能消除的;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解散、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

    此外,当上市公司关闭和退市时,不存在对股东的补偿问题,股票按净资产进行清算。当一个公司的股价下跌时,它的融资能力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破产宣告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权限,宣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根据我国《破产法》第23条的规定,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方式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没有法律规定不申报破产的条件;被依法终止整顿的;整顿期限届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宣告破产生效的,破产企业的董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该董事或者该企业的董事、经理,为公司,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破产之日起,企业破产清算完毕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二)条的规定,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导致企业破产的,不得担任董事,企业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破产程序终了之日起满三年。
    此外,企业法人的破产宣告并不一定免除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各国破产法一般规定破产宣告的效力有条件地适用于破产人的董事或其他负责人的财产,使其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意大利民法典第2394条规定,如果由于董事对公司财产管理的疏忽,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董事应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国新《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1)条也明确规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企业破产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如果有证据可以起诉他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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