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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韩律师 问一下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这三年需要被派出所监管三年吗

刑事辩护 2023-07-12 0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公安机关应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其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 剥夺政治权利,应当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在执行期满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罪犯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 剥夺政治权利,应当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在执行期满后,公安机关应书面通知罪犯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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