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做胃镜,把食道划伤,再没有立即通知我家属的情况下,医院再食道内放了一个小夹子,夹住伤口,后来做完胃镜才告知,这算医疗事故吗?算的话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12 22: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出现医疗事故,可以及时交费监委申请投诉保存证据,以后打官司使用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如果自己受到的伤害已经符合伤残评定标准,还可在评残后要求美容院承担伤残补助费。自己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整容院赔偿上述损失。
  • 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包括: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及重新治疗整形的费用等。。。医疗事故赔偿款索赔有两种方式,双方协商: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行政处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法律分析:如果有出现医疗事故,可以及时交费监委申请投诉保存证据,以后打官司使用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如果自己受到的伤害已经符合伤残评定标准,还可在评残后要求美容院承担伤残补助费。自己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整容院赔偿上述损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