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偿还债务 执行通知书上的金额是不是包括利息了

债务追讨 2023-07-13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按照法院判决书上的内容执行。
  • 你好,按申请执行书内容而定
  • 包括:一般债务利息,根据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没有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2014年8月1日之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倍计算,2014年8月1日之后至履行完毕之日按金钱债务×日万分之1.75×迟延履行期间。
    见:1、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蚌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