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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在工地上班,结果出了意外,已经三个月了,腿一瘸一拐,身体上还上了钢板,老板不愿意支付我们向他索要的钱财

工伤索赔 2023-07-13 07: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们尽快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建议尽快委托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那就走法律程序,请律师帮忙处理
  • 是工作的时候受伤吗?有去认定工伤或者做鉴定么?
    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和对方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对垫付的金额有权追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 法律分析:工地上干活受伤后,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和医疗费用的单据,病例等。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建筑商,发包方,和开发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的规定,主张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
  • 你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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