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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一直不联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7 14:1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的意思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一直不联系你谈赔偿的事吗?对方不主动你也可以主动找对方,如果联系不上或者谈不拢可以起诉,当然你不想找对方谈也可以直接起诉
  • 你好、建议可以找肇事者。如果之后还是不履行,可以起诉处理。
  • 无法协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的
  • 对方全责,可以去起诉保险公司的,
  • 你好,那你具体有什么损失呢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对方全责这种情况下是必须要对您进行补偿的,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承担责任。当联系不上保险公司时,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此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
    向银监会进行投诉这三种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一)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投诉:
    首先要做的是报警,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确认对方全责,
    可以让对方赔偿。在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委托律师起诉维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
    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
    确定一下自己买的保险是否有车损,有的话你可以走自己公司代位求偿,还不算出险,
    这样你就不用跟对方车主联系,让你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跟他要钱。
    (三)向银保监会投诉:
    《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对方全责,当所遭受损失属于赔付范围、符合赔付条件,对方保险公司应老老实实进行赔偿。

  • 保险公司一直拖着不理赔的话可以先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保监会进行投诉,比如说可以拨打保监会地方派出机构电话进行投诉。
    一般来说,只要投诉的内容与保险相关且合理,保监会受理之后会给出合理的解决方式。
  • 处理保险纠纷的方式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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