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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房超10年有一女孩10岁,离婚怎么做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20 14:3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的,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2、双方无法协商的,由一方向另一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 能不能协商离婚?抚养权看孩子愿意跟谁,我们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十三年,可以帮你尽快处理好离婚。
  • 收集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 离婚在哪离婚,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则是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办理。
    离婚小孩一般判给谁
    离婚小孩一般判给谁,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若有特殊情况,另外处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1、离婚方式有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抚养权一般会按照协议来进行分配,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抚养权的分配需要看孩子的年龄、意愿等。
    2、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会参考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背景等以及孩子的意愿。
    3、八周岁以上的会遵从孩子的意愿。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需要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才能协议离婚。一、财产分配: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一般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二、子女抚养:2岁以下一般归女方,8岁以上征询小孩本人意见;2岁以上,有法定情形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总体原则是以对子女成长有利为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
  • 你好,对方同意离婚吗?离婚有两种方法,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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