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占用公共车位

业主维权 2023-07-14 12: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停车的可以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
  • 非法占用公共车位处罚依据是每个省市的城市管理条例。目前国家并没有关于处罚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统一规定,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会不同。非法占用公共车位是指个人和单位占用了道路、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用作摆摊经营,晾晒衣物等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会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才会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禁止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侵权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有关规定提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依法给予罚款,若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要解决这个问题,主要还在交管、城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处罚力度、单靠一个行政部门的人手去处理简直是天方夜谭,可以将各大停车场的资源作为共享,分时停车,同时可以通过限时有偿使用的价格调节机制,收取一定的停车管理费,从而发挥最大的使用率,缓解停车难问题。占用公共停车位一般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有关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非法占用公共车位处罚依据是每个省市的城市管理条例。目前国家并没有关于处罚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统一规定,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会不同。非法占用公共车位是指个人和单位占用了道路、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用作摆摊经营,晾晒衣物等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的行为。一旦被发现会先责令改正,不改正的才会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禁止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或者其他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