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16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嘛 地址河南省濮阳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7-14 1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需要,还没有到达起征点

  • 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是在本人所属省市的税务机关申报,然后由该机关扣税。当然属于单位的可以由单位的会计出纳统一申报,如果是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就要依据申报数额来确定,最简单的确定办法就是社会保险在哪儿交,个人所得税申报就在哪儿。不过现在网络技术发达已经可以在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了。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2号 ),文件中有关纳税申报地点的规定有: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是在纳税人本人所属省市的税务机关。具体由该税务机关申报,再由该机关扣税。此外,也可以由纳税人所在的单位的会计出纳统一申报,进行交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是在纳税人本人所属省市的税务机关。具体由该税务机关申报,再由该机关扣税。此外,也可以由纳税人所在的单位的会计出纳统一申报,进行交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濮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