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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今年2月13日,我去一家劳务公司报名,2月14日经这家劳务公司介绍,我进入某浆纸厂上班。 从2月13日到今天4月27日,劳务公司和那家浆纸厂一直都没有于我签任何协议,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但是我有工作证是由劳务公司发的,与那家纸浆厂正式工的工作证有区别。 工资是由那家纸浆厂发放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发给我们的。(劳务公司从中获利,据说从每个人身上最少获利200元) 劳务公司发给我们的工资是1500元左右,工作是一个月上二十二天班,四班三倒,有夜班,有白班,有中班,没有年休,法定节假昨日照常上班。 我在那里干了两个半月。最近一个半月我自己一个人干两个半人的工作量,所以在4月22号的时候我提出辞职(没有书面辞职,只是跟我们班的班长,和劳务公司口头说了一下) 本来是干完这个月28号就不干了,可是今天我去上班以后,班长变本加厉,还把上一个班遗留下的工作错误,交给我来做,我说我不做,他说那你收拾东西走人吧,然后我就走了。 我有工作证,工资是由劳务公司发放到我们办好的存折本上的。 我想问下,想我这种情况,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索要倍偿吗? 如果能,我想问下是向谁要?是劳务公司,还是那家纸浆厂。 如果不能,请问为什么? 我不是是想要这一个半月的工资赔偿,不是劳动法上说没有签合同的都一个索要双倍工资赔偿么。即使是劳务派遣也应该有劳动派遣合同。 还有就是是我提前说我要辞职的,但是没有等到28号,他先把我给辞退了,我想问下这样能要到赔偿吗?

其他 2012-04-29 12: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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