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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你好,想咨询一下,凤阳农村有土地的夫妻离婚,土地如何分割,还有婚前农村老房子宅基地如何分割

土地纠纷 2023-07-16 20: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 一、农村离婚土地和房屋怎么分割
    农村离婚土地和房屋分割根据具体情况:
    (1)对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系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2)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相关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农村离婚土地和房屋协商失败,起诉流程是什么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 农村夫妻离婚后土地使用权的分配方式为若是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可以对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 离婚农村房产分割方式如下:
    1、一方婚前建造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双方没有相反约定的,一般认定为婚前建造房屋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如果婚前建房产生的债务是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获得财产的一方应该按照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3、父母在宅基地为子女结婚居住建房的,婚前建成的,一般视为个人赠与子女,子女配偶无权分割;
    4、婚后建成的视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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