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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师 我想请问一下,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又被迫离职,申请劳动仲裁赢了。后被用人单位上诉,期间用人单位拿出被任命为工会主席的文件。请问:1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担任工会主席。2关于工会法中第十九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是否能推翻劳动仲裁所认定的未签署劳动合同。3如果认为法官判决有问题,去那里投诉或者申请。希望王律师能解答。

劳动仲裁 2023-07-24 20: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是不是找错人了,我姓张。你看看是应该找哪个王律师。
  • 你好,劳动合同是书面的,工会主席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 你好,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你好,对判决不服的应该立即上诉
  •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其申请仲裁的事项必须属于下列事项: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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