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在私立医院上班试用期是三个月,现在我在试用期上了一个月的班,一个月满了就要签合同,我现在一个月快满了想离职,会给工资吗

讨薪 2023-07-20 13: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实际工作期间应当发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一、医院试用期有工资吗
    1、医院试用期是有工作的。医院在招用员工时,可以和员工约定试用期,但是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且还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医院编制有试用期吗
    医院编制是有试用期的。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然后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也就是说,医院在招用员工时,必须是有1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医院有权进行辞退。
  • 法律分析: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单位按照约定应当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一、如果想辞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离职;如果不在试用期内,提前30天告知单位。二、如果不想离职,可以依法享受三个月医疗期,在这三个月的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停缴社保,并且应当支付病假工资,否则就是违法。如果强行开除,属于违法,可以依法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河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