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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儿子婚前买的婚房,儿子结婚后买了钱,又由婆婆转给儿媳,现儿媳儿子闹离婚,这些买房钱能追回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9 11: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婚后买房需要警惕如下问题:
    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赠与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前或婚后,一方购房赠与另一方的,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赠与;
    3、婚前婚后买房需要警惕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 婚前购置房屋争议及处理方式有:1.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和房款,另一方即没有出资,产权也没有登记在房产证上。即使双方已在该房内同居,该房仍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以一方名义购房,双方出资,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的出资可以作为借款处理,由取得房子的一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婚后买房需要警惕的问题如下:
    1、如果是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后赠与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前或婚后,一方购房赠与另一方的,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前,可以撤销赠与;
    3、婚前婚后买房需要警惕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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