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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打工期间,下班后在外边喝酒,意外死亡,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7-23 06: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又不是工伤没有什么补偿,
  • 你好,个人行为,与单位无关。
  • 法律分析:1、首先,在工地上因为喝酒死亡的,而且是在晚上下班之后。这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2、其次,如果该工人喝酒不是为了工作应酬,而是自己私下里喝酒,该工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雇佣方没有责任,但是一般会出于道义给付一定的丧葬费。但是如果该工人喝酒是为了工作应酬,雇佣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是几个好友相约喝酒,其他一起喝酒的劝酒人对于死亡结果有一定的补偿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上班时间意外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法律分析:1、首先,在工地上因为喝酒死亡的,而且是在晚上下班之后。这种情形根据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2、其次,如果该工人喝酒不是为了工作应酬,而是自己私下里喝酒,该工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雇佣方没有责任,但是一般会出于道义给付一定的丧葬费。但是如果该工人喝酒是为了工作应酬,雇佣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是几个好友相约喝酒,其他一起喝酒的劝酒人对于死亡结果有一定的补偿责任。
    4、如果该酒的质量有问题,死者家属可以要求销售者或者厂方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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