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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房子,合同是我签的,里面的东西不是我搞坏的,我需要赔嘛

房屋租赁 2023-07-19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客损坏出租房东西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损失发生时该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在客观允许的情况下,房东有权请求租客使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将该物恢复原状。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对于租房合同违约的赔偿规定是: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来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照实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赔偿。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并包括合同履行后当事人预期可以得到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如果租房合同上没有约定赔偿标准的,按照有损害的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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