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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房东恶意拖欠退还押金的问题

房屋租赁 2023-07-24 12: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主张退还的

  • 拖欠租金属于承租方违约,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可以不退还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无正当理由不退还押金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及时退还,拒不退还的,可以收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房东拖欠押金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退还押金。期限届满后,房东仍然不退的,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拖欠押金的证据以及其他诉讼需要的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拖欠押金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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