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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我被他人殴打 全程没有还手 但没有明显受伤 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22 15: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证据吗,没有受伤的话比较难拿到赔偿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当时报警没有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追究侵权责任
  • 当事人被他人殴打后,一般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仅能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当事人被他人殴打,但伤情不构成轻伤的,不能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但仍然可以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被他人殴打后如何要求赔偿,受害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受伤情况确定,如未造成严重损害的,一般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等。如果造成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接受治疗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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