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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主张变更抚养关系,却被法院以母亲有抚养能力驳回。算不算民法典婚姻解释第五十六条的适用对象错误

子女抚养 2023-07-24 11:0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继续去法院起诉对方的
  • 您需要需要知道充足的理由具体内容
  • 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处理
  • 上午好,是什么时候开庭判决的
  • 可以据此申请,予以上诉确定。
  • 您 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抚养权的变更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原抚养方失业、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等。
  • 法律分析:变更抚养权不一定非要去法院变更,双方自行协商变更抚养权也是有效的,双方可以签订变更协议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裁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流程:起草民事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然后到法院立案,由法院开庭审理,并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注意:夫妻双方都是为了子女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因此,如果抚养方出现不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时,双方还是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权的事宜。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您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抚养权的变更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原抚养方失业、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等。 如果没有以上事由,是不可以请求变更的。如果有需要可以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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