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干工地的,老板欠钱不还,电话不接,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24 09: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保留证据了吗?可以起诉或者仲裁。
  • 老板欠钱,当事人找当地劳动局会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干工地老板欠钱迟迟不给的,劳动者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主持调解,或者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地老板欠工人钱不给的解决办法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知: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晋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