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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上让看、之后我就不让她看,能怎么的呢

协议离婚 2023-07-25 16:3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协议书内容,需要双方签字确认才可以的。
  • 协议需要签字,签字时可以看
  • 对方可以起诉主张探视权。
  •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如果具有协助义务的一方阻碍探望,则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具有协助义务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不会对孩子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之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探望,并且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让看孩子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自己依法行使探视孩子的权利。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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