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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传唤,我在外地应该怎么处理。民事附带刑事诉讼

刑事辩护 2023-07-25 22:34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 若你是嫌疑人的话,公安传唤,你必须配合的,否则对你不利
  • 你好,这个你可以和警方协商一下接受传唤的时间的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和公安机关联系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请问是什么事情被派出所传唤
  • 你好!你是什么案件问题
  • 法律分析:人在外地警察传唤的,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可以通知要求其规定时间内到本单位接受讯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法律分析:派出所。如果被告不在户籍地居住,而是暂住在外地,现在已经从派出所开到了居住证明,证明已经居住了一年以上,可以凭该证明及其它材料,到被告暂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是可以立案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刑事诉讼法中拘传的适用条件,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你好!被派出所传唤建议积极应对。
  • 你好,一个积极配合i公干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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