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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放弃继承权问题。

遗产继承 2023-07-24 2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放弃继承权的方式: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其放弃行为才生效。如果继承人到期未作出相应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一般可以放弃房屋遗产继承,但是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则不可以放弃。
    继承权的放弃必须以配合履行法定义务为前提条件。
    如果在遗产分割后再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还是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房产继承权放弃的办理方式:继承权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是遗赠继承权人的,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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