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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海认购了一套房子,签了购房合同,总房价88万,给了三成首付26.4万,现在房子不想要了,合同上写着扣除放款总价的20%就是接近18万,请问这合理吗,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跟国家法律有相抵触吗

房屋买卖 2023-07-27 15: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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