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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危房推到重建后已取的独立产权证土地证房产证这个房属于赠与房产还是自建房?如果出售要交百分之二十的个税吗?

遗产继承 2023-08-01 15: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的描述,我的理解是: 1. 原来房子属于危房,后通过政府推进重建成为现在的房屋。 2. 重建前,你将该房屋赠与给了别人。 3. 重建后,以被赠与人的名义取得了新的房屋产权证书。 如果我理解正确,那么: 1. 该房屋应该被视为赠与取得的房产,而非被赠与人自建的房产。 2. 因为是接受他人赠与取得,不属于“自建普通住房”。 3. 如果被赠与人现在出售该房屋,需要按照赠与房产的规定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4. 具体税收可以咨询税务局,但整体来说,该房产的法律性质是接受赠与取得的。 5. 在处理时,需要按照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申报缴税。 综上所述,就是我的法律分析意见,请您参考,也欢迎提供更多细节与税务咨询部门确认。
  • 你好,这个建议咨询相关监管部门了解政策。
  • 这个房属于是自建房,出售不是交个税
  • 法律分析:出售赠与得来的房,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 房屋产权赠与需要以下手续:首先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通过赠与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再出售房子时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而通过继承方式获得房产,在一般情况下也是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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