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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二级残疾教师,享有残疾补贴吗

其他 2023-07-30 2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残疾家庭子女教育是有补助的,但每个地区对残疾人子女上学补助政策不同,补助金额也不同。
    1、义务教育。
    对持有残疾人证在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就读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残疾人贫困户子女免除其杂费。
    2、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
    其中,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按照法律依据:《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补助;享受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补足到2000元)。
    安徽重度残疾儿童有望享受送教上门:
    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视农村学校规划建设,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完善不能到校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

  • 法律分析:二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法律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
    第四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情况,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标准、经费开支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费用。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残疾人教育经费,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项补助款,用于发展残疾人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各种残疾人职业教育。
  • 法律分析:残疾家庭子女教育是有补助政策的,一般是残疾学生补助标准的一半左右,减免标准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补助,学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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