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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单位工作,单位跟我签订了《劳务协议》,请问这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单位在劳务协议工作时段内要辞退我,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谢谢

调解 2012-04-29 21:12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区别较大。
  • 根据劳动部《关于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通知》来确定,你们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构成劳动关系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要视具体内容确定如何承担责任。
  • 您好。您和这个单位直接签署就是劳动协议。所谓劳务协议书指劳动者与这家单位签署劳动协议,这家单位再把劳动者派遣到其他单位去工作,接受派遣的单位与劳务者签署的是劳务协议。
  • 就是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补偿。
  • 委托专家办理
  • 一、这不能只看协议的名字,如果单位是每月按基本固定的工资支付,并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任务安排,并为你交给社保,这些特征足以说明你与单位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二、如没有以上所说的特点,就属于劳务关系,出现伤害,不太好申报工伤了。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 您好: 这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结合你们劳动内容的实质性,才可以确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 劳务工与劳动合同工有本质的区别。 一句话,劳务工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社保、违法辞退经济赔偿金都不适用于劳务工。
  • 要视具体内容确定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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