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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上班摔了一跤,老板给送医院了,没做工伤鉴定也没有办住院手续,老板通过人脉关系让住在医院,医药费老板在出,医生说两三个月不能工作,想问这三个月工厂应不应该支付我工资

讨薪 2023-08-01 14:4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因为工作受伤,属于工伤。在停工留薪内,公司是应该按照原待遇发放工资的
  • 你好,是可以作为工伤去鉴定的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 你好,在工地上上班受伤了,医疗费用没地方报销,误工费没有人给,可以找老板要。找负责人,不行投诉到劳动局。
  • 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以下两个情况处理:第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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