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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职停薪期间能否回原单位上班

人事争议 2023-08-01 08: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看为何留职停薪,需要和单位协商。
  • 停薪留职是指劳动关系不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允许生产或工作上不需要的多余人员离职,并停发工资的劳动法律行为。它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签订停薪留职合同,具体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它只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停薪留职的时间、其间的工龄计算、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应定期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期间职工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办理停薪留职时,职工和单位签定有合同协议,也规定了期限,如果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执行,停薪留职政策结束已经十来年了,停薪留职的期限一般是两年,最多三年,正常执行合同的人员早已经回归单位上班,不存在这个问题。目前没有回来的人员,是违反合同期限规定,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按合同做辞退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整顿,就是解决因病、因事、停薪留职等原因,长期不在岗,却依然保留着身份、甚至还领着工资的人员。按照清理整顿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回来上班,拒不返回的,或者不符合条件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做出辞退处理。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九条 原固定工中经批准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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