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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饭店打暑假工,干了一个月要走了,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3 18: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劳动,及时向劳动监察申诉处理。
  • 暑假工干完一个月不让走,公司或者雇主明显是违法的,劳动者有选择工作的自由,也有离职的自由,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你要离职,到时候走就行,而且记住,是通知不是申请,也就是说,无需公司批复你辞职。
  • 法律分析:如果是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之后提交离职书是可以直接离职的。老板不让走也没办法,如果扣留工资的话就是违法的,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责令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暑假工老板不让辞职可以到当地人社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30天届满后,直接离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违规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你就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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